它所遵循的不只是赚钱的要求,也不以赚钱多少来衡量、评价职业成就的高低。
四、建言中国律师的长远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当下中国律师业的整体状况已非往昔可比。所谓自由职业者,是指律师执业无论对国家或当事人都只服从法律,基于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围绕受委托法律事务,为当事人的利益而开展业务,除此之外不受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干涉。

[18]参见梁治平:《法意与人情》[M],海天出版社1992年版,第172-185页。[12]《伍廷芳集.复陈其美书(1912年3月2日)》,中华书局,第502页。第三,设置律师名薄,建立律师登录、甄拔制度。甄拔是对已登录的律师进行定期检核,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年检。具体做法是缩小甄拔考核的范围,实行法律职业教育的专门化,同时,加大考试难度和广度,增加了考试门数,[22]以控制律师数量。
其中披露:有些地区和部门的同志把聘请律师当顾问看成是‘自找麻烦、‘束缚手脚。但即使如此,由于律师必须立足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就使其职责有可能与国家权力处于对抗之中,如在刑事辩护中就常发生这种对抗。法律等专门职业的自我管理,首先是社会分工的结果,是专业特性的要求。
法律职业应该是一个对社会、对人生负责、尽职的群体。三、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和架构 一般认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造就有道德的法律职业者,即通过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律职业者成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个体,使法律职业成为品德高尚的群体。我们知道,道德是人们对事物的是非、善恶的判断。知道决定职业行为对错、好坏的标准,以及证明职业行为和道德主张为正当的适当理由。
注释: [1]孙晓楼:《法律教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第12-13页。摘要:从恰当定位和顺利开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需要出发,探讨现代法律职业的品质特性,法律职业道德之于法律职业的意义,以及如何确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和框架,这三个层面的递进式阐述实现了对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合理认知。

在法治和法律职业之间显然存在着的一种共生关系:法治以法律职业为运作的载体,法律职业则维护法治并从中获得成就。没有法律职业道德的支撑,就构不成一个健全的法律职业。前者重在揭示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特性的内在关联,思考如何折冲平衡社会对法律职业道德重要性的泛化理解。其次,法律等专门职业的自我管理,也是社会赋予的特权。
法律职业与其他专门职业一样,都是以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作为自己的力量源泉的群体。在这种精神中,特别强调的是利他主义的伦理性。它要为社会所允诺,就必须以造福社会为前提,而不能是反社会、反道德的结党营私、党同伐异。从法治发达社会的实践看,法律职业是一种具有特殊品质的专门职业( profession) ,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它与医生、工程师、会计师等职业相似而不同于商人、护士、社会活动者、士兵和警察等。
关键词:法律职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法律人才一定要有法律学问,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法律职业者不应该是唯名利是从的市侩,而应该是社会正义的追求者、社会制度的工程师。

一旦因为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而被认为丧失了职业道德性,则会被清除出职业队伍。实际上,道德冲突就是不同道德理由的冲突。
法律职业是一个自主自律的职业群体,它通过各种途径或手段实现自我管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制定和实施职业道德准则。法律职业道德不仅使法律职业具有足够的职业道德内涵,而且还因为这种职业道德所贯穿的服务于社会的精神,而使它同时具有充分的社会道德内涵。我以为,如果对这两个问题没有恰当的认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就无法完成合理的定位,其结果可能无益,甚至有害。作为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基本内容。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 探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明确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同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一种,也无法保证使法律职业者成为职业上的道德人,其目的也只能是帮助法律职业者更好地认识职业上的善,进而为造就职业上的道德人创造必要条件。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本身的认知,我想除了注意它与法律职业者的职业活动相联系外,还应该特别强调道德认知的一般规律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运用。道德教育就是要使人们在辨认道德评价的独特性的基础上,认识到自己行为所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
以下就从现代法律职业的特性、法律职业道德之于法律职业的意义,以及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和架构等三个层面,作一个递进式的简要阐述。法律职业道德关注的是法律职业者应该如何从事社会的法律事务,它不仅要研究职业道德之于法律职业的意义,还要研究决定法律职业行为对错、好坏的标准,以及证明法律职业行为正当与否的适当理由,并合理解决法律职业领域的道德冲突。
作为职业自治的实施途径。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具备职业精神,而法律职业精神的核心,就是致力于社会福祉、用自己的专长为社会服务。
道德理论帮助我们清楚地认识道德冲突的特性,道德用语的含义,以及道德论点的说服力大小,从而使我们能够选择最为正确的立场解决道德冲突。在这里,我们会发现一些最基本的逻辑原则和/或经验原则在起作用,它们构成了社会制度的根基,构成了道德判断的基本理念。在现代社会,大凡专门职业,都会实行不同程度的自我管理,并拥有各种重要的自主、自律手段。正如医生必须知道什么是健康、工程师必须知道什么是安全,法律家则必须知道什么是正义,否则就无法成功地扮演其社会角色。
在一个奉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职业具有崇高的地位,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法律职业与其他专门职业一样,是一个为社会所尊重的群体。
随着社会生活趋于复杂多样,对从事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学习和训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前所述,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活动相联系,是社会整个道德体系的一个有机而特殊的组成部分。
如何解决道德冲突? 这是道德实现的关键。二是对法律职业道德本身的认知,据此明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架构。
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单纯的外在视角、仅仅从时势政策的需要来阐说法律职业道德的意义,显然忽视了法律职业自身的需要和特性,忽视了法律职业作为道德判断的主体地位。法律职业道德在处理职业与社会、职业个人与职业整体以及职业个人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方面所提出的各种要求,都体现了服务于社会的利他主义职业精神的要求。知道在面临道德争议时如何形成自己的立场,将不同的道德理由整合为连贯一致的形态,以及解决道德争议的办法是什么。其实,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所追求的道德认知,应该有更广泛的内容,而对职业道德准则或标准的认知,不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什么人们总是向往并努力成为法律等专门职业的一员,原因就在于它们是由社会精英组成的团体,在于作为精英团体的成员,将会得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尊重。因此,应该清楚地看到,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不在于直接造就职业上的道德人,而在于促进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认知。
同时,也只有这样,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才会有合理、饱满的内容。从道德的观点看问题,不同于从其他的观点看问题。
道德实践包括道德教育则是一种求于内( 道德认同) 、达于外( 道德行为) 的活动。在法律职业的精神境界中,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利他主义的伦理性。 |